渝残工委〔2008
〕1
号
关于下发《重庆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为创建重庆市白内障无障碍市,经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重庆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重庆市有视力残疾人29.2
万,其中,因白内障致盲7.5
万人,约占视力残疾人数的25.7%
,全市每年新增白内障患者1.04
万人左右。“十一五”期间全市约有12.7
万白内障患者需要实施复明手术,其中贫困白内障盲人占有很大比例,目前,全市有约2.5
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急需救助。
一、任务目标
通过设立定点手术医院和组派医疗队,用五年时间,由市残联筹集资金,为全市存积的2.5
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每年免费复明手术量不低于5000
例。各级政府建立白内障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到2012
年将我市基本建设成“白内障无障碍市”。
二、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市的条件
1
、政府组织领导无障碍。政府重视,落实地方配套经费,有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白内障防治组织管理机制,纳入各级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纲要、卫生工作“十一五”规划、相关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建立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
2
、白内障筛查及患者组织输送无障碍。初级眼保健网络健全,能完成白内障筛查诊断,有计划地组织筛查,掌握白内障患者人数并登记造册;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上门登记筛查制度,确保贫困患者不被遗漏;有贫困患者手术输送工作安排。
3
、公众对白内障知识无障碍。通过“爱眼日”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区县医院眼科以及公共场所有白内障知识宣传场地,眼科医护人员通过筛查、治疗、术后随访等,向患者及其家属宣传白内障知识,公众对白内障知识的知晓率不低于80%
。
4
、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无障碍。各区县(自治县)至少有1
所可以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院,并有1
名以上可以独立完成白内障现代囊外摘除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的医生。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的人数占有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的85%
以上,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0%
以上;术后最佳矫正视力≥0.3
的患者不低于90%
;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术后随访率达90%
;有上一级医院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5
、患者承受手术费用无障碍。享有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的患者,手术费用按当地相关医疗保障制度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报销办法执行;有一定自费能力的患者,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支付;贫困患者手术费用按市卫生局和市残联共同制定的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由政府给予补助;将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6
、白内障复明服务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保证新生白内障盲发现一例,由当地政府出资及时手术复明一例。
三、组织管理
白内障无障碍市的创建工作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实施。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在市政府残工委的领导下,成立重庆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办公室,由市残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下达免费手术任务指标。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的创建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参与贫困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的审核、确定,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救助。
——财政部门根据创建活动需要,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的经费,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负责白内障患者筛查;审核、批准定点手术医院,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组织管理,开展眼科专业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残联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病员筛查工作;制定计划,组织输送贫困白内障患者按时到指定医院手术。
——各类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
四、工作进度
——渝中、江北、南岸、大渡口、巴南、万州、高新区、经开区2008
年底前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区”目标。(8
个)
——九龙坡、沙坪坝、渝北、北碚、江津、永川、荣昌、铜梁、綦江、南川计划2009
年底前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目标。(10
个)
——涪陵、双桥、长寿、璧山、万盛、合川、大足计划2010
年底前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目标。(7
个)
——垫江、
梁平、
潼南、
奉节、
云阳、
丰都、
石柱、
武隆、
酉阳、黔江计划2011
年底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目标。(10
个)
——开县、忠县、巫山、巫溪、城口、彭水、秀山计划2012
年上半年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县”目标。(7
个)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作出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的承诺,并和市政府残工委签订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县任务目标责任书,同时制定本地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设在市残联,联系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
号9
楼,邮编:400015
,联系人:李梦桃,联系电话:63651210
)
(二)病员筛查
筛查由各区县(自治县)政府牵头,残联、民政、卫生和医疗单位参与,结合城乡三级卫生网络建立筛查队伍,进行系统培训和任务分工。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拉网式的筛查,各乡镇街道要逐村、逐户、逐人调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逐级上报。特别是要按照条件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登记,做到不遗漏。
手术对象条件:
1
、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相对贫困者(人均年收入低于944
元),持证残疾人;
2
、具有白内障手术适应症及最佳矫正视力在0.05
至0.1
的白内障患者。
3
、患者本人自愿接受手术。
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白内障患者凭有效贫困证件,相对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凭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患白内障的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到区县残联填写《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附件1
)。
(三)明确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扶贫医院
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残联、市卫生局《关于下发重庆市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扶贫医院建设标准及申报程序的通知》(渝残联〔2005
〕108
号)要求,
在具备白内障手术能力的医院(含民办)中,确定定点医院。市卫生局、市残联将对区县定点医院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经确定的定点医院实行挂牌服务,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可享受由市残联提供的质优价廉手术耗品。
(四)实施手术
1
、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持区县残联审核同意的《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到定点医院接受手术。定点医院要按照医疗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手术,确保手术质量,并及时做好患者的术后跟踪随访工作。如出现手术问题,定点医院要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2
、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将组派市级医疗队支援。
3
、各区县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所需耗材,应向市残联报送计划并提出申请,经市残联审批后由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统一供应。
有免费手术任务的区县在任务数内免费领取耗材;没有免费任务的区县及超出任务数的免费手术所需耗材按照优惠价购买。
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和各区县残联要按照《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手术耗材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监督耗材的使用。
(五)技术指导
成立重庆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眼科医师培训,定期组织眼科专家到各地检查,指导各区县定点医疗机构处理好白内障疑难病例。
(六)统计
各区县残联要建立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数据库,对本地区接受免费手术的患者进行登记,并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帐。区县残联还应将填写完的《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和《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汇总表》(附件2
)报市残联。上报统计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谎报。上报日期按台帐统计要求执行。
(七)检查和总结
各区县按照《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建设标准》和工作进度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后向市政府残工委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残工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区县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将授予“白内障无障碍区县”称号。
2012
年底,进行全市综合评估,召开总结大会,对在创建全市“白内障无障碍市”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经费
(一)经费来源
1
、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所需经费主要由各级政府投入。
2
、市级经费用于为全市(
除主城区)
存积的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
其余的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由各区县(自治县)和患者本人解决。
3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经费,解决新发生的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手术经费。
(二)手术收费标准
1
、对有经济能力的患者,本人自愿手术,医院按正常标准收费,费用自行承担。
2
、贫困白内障患者在各定点医院和医疗队接受手术,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扶贫收费标准700
元/
例。
(三)经费补助标准
每例手术需1000
元。其中700
元用于手术费,50
元用于保险费,150
元用于区县开展宣传、筛查、组织、建立数据库等、100
元用于市级工作协调、技术指导、组派医疗队等。
(四)经费结算
每年10-11
月,市残联对各区县(自治县)完成的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任务进行审核,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下拨经费。
(五)经费管理和监督
市和区县建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专项资金,实行单独立帐,专项管理。市残联、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跟踪审计,进行监督检查。
白内障复明资金是为解决全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所筹措的专项资金,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对违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七、工作要求
今年市委市政府将“为3000
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纳入民心工程,这对我市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其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来抓,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共同完成好创建我市“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目标。
附件:1
、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
2
、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审批登记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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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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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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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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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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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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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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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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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庭
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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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
2
、五保户 □
3
、相对贫困以下
4
、持证残疾人□
|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
1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
2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
3
、享受医疗救助
□
4
、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4
、享受其他医疗保险 □
6
、无医疗保险 □
|
经医院诊断白内障
|
左□
|
老年性白内障 □
先天性白内障 □
外伤性白内障 □
并发性白内障 □
糖尿病性白内障□
其他 □
|
右□
|
诊断医疗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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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亲属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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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残联意见
|
区县残联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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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眼
|
1
、右眼
2
、左眼
|
手术时间
|
年
月
日
|
术前视力
|
1
、光感
2
、手动
3
、数指
4
、0.02
∽0.04
5
、≥0.05
|
术后视力
|
1
、未脱盲
2
、脱盲
3
、脱残
|
手术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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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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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审批此表需附上患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件、证明或残疾人证。
2
、手术完成后将此表原件和贫困资料复印件报市残联康复部一份。
附件2
重庆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汇总表
区县残联(盖公章)
填报时间: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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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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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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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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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
|
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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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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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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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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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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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单位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