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惠残助残政策的知晓率,保障残疾人朋友的切身利益。即日起,市残联官网、官微将围绕残疾人朋友关心、关切的扶残助残政策等热点话题,持续推出“助残政策热点问答”系列宣传报道。今天,我们一起了解残疾人证相关办理流程。
一、申领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承诺书。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注:照片要求(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3)白色背景无边框;(4)照片尺寸为32mmx26mm,宽358像素x高441像素,大小30K一300K;(5)照片命名“身份证号.jpg”。
二、受理
区县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
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四、审核、批准
区县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承诺书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印制残疾人证,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
区县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来源: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