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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才艺

同伴•文学:夜宵,是都市人与绚烂都市夜的激情共舞

发布单位:文/向墅平 发布时间:2024-04-19

“夜宵”,指在晚上时吃的餐,为晚餐之后的餐,时间特指休息时间(通常为九点至十一点后至凌晨四点前,因凌晨四点开始是广东早茶时间)。而我的夜宵,应始于若干年前举家由乡下迁入城里定居之后。

回忆起在乡下生活的日子,每当夜色降临,便如鸟儿归巢一般,便基本不再外出;那时吃过一日里的最后一餐——晚饭,也就不再进食了。进城后,我们渐渐领略了都市生活的“五彩斑斓”,这夜宵,则是斑斓都市中最具代表的一朵奇葩。

第一次吃夜宵,是在一个薄凉的秋夜。吃过晚饭,正与家人坐客厅沙发上看电视,一旁的手机来电铃声响起,是昔日中学同窗打来的——催我立马赶去某街边大排档,和他们一起吃烤鱼。彼时,已过夜里9点。跟家人打过招呼,然后风风火火出门、直奔约会地点。一路上,满城灯火璀璨,各处的夜宵生意正如火如荼,或吃烧烤、吃串串、喝夜啤……从装潢精典的酒楼店面,到平俗大方的露天排档,无数食客兴致勃勃地围坐一块,尽情享用着味蕾之欢。空气中泛滥着各种食物的香气,还有那声势浩大的咀嚼与吞咽的声响——一道将白昼喧嚣退去后的都市夜,烘托得分外迷离醉人。一场视觉与嗅觉的盛宴,正蓬蓬勃勃呈现开来。我原本已在晚餐中填入了食物的肚子,此时此刻,竟有了一种强烈的重新进食的欲望。

到达约会地,故人相见,寒暄环节自是不必言说。落座,端酒杯,握筷子——在炫亮的灯光照耀里,在浓郁的烤鱼香气里,我们放开了喉咙,敞开了肚皮,也敞开了心情,一阵狂吃猛喝。吃得上瘾,喝得痛快,直至零点,才兴尽归去。第一次夜宵,新鲜,刺激,且意犹未尽。

此后,我便与夜宵结缘。除了应人之邀,也常带上家人,在满城灯火璀璨里,在满城香气氤氲里,去加入那一场规模宏大的视觉与嗅觉的盛宴。于是,我才渐渐懂得了,夜宵之于都市生活的意义——忙碌紧张了一天的人们,在夜宵的海吃海喝中,用食物填塞着肚皮,也把白日里的那些琐屑与繁杂从大脑里排挤掉;用酒精麻痹着神经,也把白日里那些负荷从心灵中卸去……我认为,缺了夜宵,都市生活就少了一道绚丽的色彩和一份都市的情调。夜宵,是繁复情绪的释放,是旺盛精力的张扬,亦是无数都市人与绚烂都市夜的激情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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