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惠残助残政策的知晓率,保障残疾人朋友的切身利益。即日起,市残联官网、官微将围绕残疾人朋友关心、关切的扶残助残政策等热点话题,持续推出“助残政策热点问答”系列宣传报道。今天,我们一起了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相关政策。
一、适用人群
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即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十六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年满十六周岁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贷款条件
(一)个人: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即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十六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年满十六周岁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已办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3.创业项目位于重庆市内且真实有效;
4.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合伙:
1.满足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人员合伙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条件的合伙人为贷款人。
(三)企业:
以小微企业名义申请贷款的,贷款主体为该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6)并与职工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小微企业在重庆市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重庆市内且存续。
三、贷款标准
(一)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33万元/人、合计上限为400万元。
(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由借款人和经办银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原则上不超过LPR+50BPS,LPR以合同签订日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
(三)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季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
四、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按期还款、信誉良好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五、贷款申请
(一)线上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电脑端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申请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business/website/apply/applyhome.html。移动端进入“重庆智能就业官方平台”微信小程序申请或登录重庆人社app申请。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business/website/apply/applyhome.html进行申请;
(二)线下申请。个人(合伙)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i(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企业向注册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夫妻双方中一方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配偶的个体工商户等对其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市场主体作为已实际创业的证明,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三)小型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若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同一市场主体不得同时享受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
来源:重庆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