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政策热点问答㉚丨哪些人可以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_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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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残政策热点问答

    助残政策热点问答㉚丨哪些人可以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2-24

    为进一步提高惠残助残政策的知晓率,保障残疾人朋友的切身利益。即日起,市残联官网、官微将围绕残疾人朋友关心、关切的扶残助残政策等热点话题,持续推出“助残政策热点问答”系列宣传报道。今天,我们一起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

    ★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个体工商户雇工(夫妻关系除外);

    ★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网约车驾驶员。

    二、补贴条件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先缴后补。

    三、补贴标准

    1、养老保险补贴

    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2/3计算。

    2、医疗保险补贴

    按照补贴年度我市最低档缴费的2/3计算。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如何申请

    1、线上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渝快办”APP或“渝职聘小程序申请。

    2、线下申请

    灵活就业人员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

    温馨提示: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满足补贴条件后次年内进行首次申报,每年只能申报当年及上年度补贴申报时间以“渝悦·就业”应用的受理时间为准。

    3.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4.2024年6月1日前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原规定界定政策享受条件。补贴月度在2024年6月前(不含6月)的,补贴标准按原规定执行,补贴月度在2024年6月后的,按本文件执行。

    来源:重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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