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最高限价:20(万元/年度)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项目详情概况: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六、磋商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cqdpf.org.cn/)和“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发布。
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https://www.gec123.com/supplier/regist_registration)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9月 1日-2021年9月10 日17: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内,通过以下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应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80756406@QQ.com(邮箱)。
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2.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1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 9月14日北京时间14:0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月 14日北京时间14:3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 9月14日北京时间14:30;
(七)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当天上午9:00。
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刘家台支行
账号:3100 2105 0900 0017 004
注: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cqdpf.org.cn/)和“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7116951
地址:重庆江北区盘溪路4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23-86394745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2号
附件点击下载:《重庆市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质量评估及数据分析年度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