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政策热点问答③丨残疾人证如何“跨省”新办?_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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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残政策热点问答

    助残政策热点问答③丨残疾人证如何“跨省”新办?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2-05

    为进一步提高惠残助残政策的知晓率,保障残疾人朋友的切身利益。即日起,市残联官网、官微将围绕残疾人朋友关心、关切的扶残助残政策等热点话题,持续推出“助残政策热点问答”系列宣传报道。今天,我们一起了解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新办申请服务。

    一、申请

    未持有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可直接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也可通过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注册、登录后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1)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

    (2)经常居住地政务服务中心残疾人事务服务窗口

    (3)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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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为:

    https://login.cdpf.org.cn/uams/person.html

    (4)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


    网址为:

    http://gjzwfw.www.gov.cn/col/col1132/index.html

    二、受理

    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审核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后,为申请人指定残疾评定机构,现场告知或通过系统反馈告知申请人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三、评定

    申请人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四、公示、审核

    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对申请人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户籍地县级残联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打印制作残疾人证。

    五、发放

    根据申请人意愿,户籍地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

    六、进度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各平台个人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七、评价

    对于已服务完成的新证申请事项,申请人可以作出评价。

    来源: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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