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非凡十年,成就辉煌;接续奋斗,未来可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将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让广大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优化,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夯基固本 为残疾人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5月16日,北京人民大会堂。
在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分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

2019年5月16日,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大会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为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要使残疾人享受到更为长远的福祉,完善的顶层设计必不可少,只有从全局角度为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稳定的保障,才能让残疾人个人的梦想与国家社会的进步紧密结合。
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我国趁势而上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开启新征程,残疾人事业转向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新阶段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系统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兜底补短 让残疾人过上好日子
受身体残疾、劳动能力弱、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影响,贫困残疾人一直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殊困难群体,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
习近平总书记对“因残致贫”的重要判断和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因残致贫”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指导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伟大实践中破解“因残致贫”难题。
党中央、国务院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统筹兼顾贫困残疾人而推出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确保了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大局,并推动各地以更加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为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在解决“因残致贫”问题的同时,我国还通过出台一系列举措,织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安全网。
2016年1月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作为国家层面创建的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两项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实现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我国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的空白。截至2020年,我国已经有1212.6万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并建立起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020年以来,面对延宕反复的疫情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把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部署落实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动员残疾人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努力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下残疾人防护指南,巩固防控成果,最大限度保护了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悉心关爱 让残疾人生活有尊严

201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看望这里的孩子和老师。聋人女孩王雅妮(左二)向总书记弯了弯大拇指,用手语表示“谢谢”。习近平总书记笑容可掬地跟着学:“伸出大拇指是‘好’,弯一弯是‘谢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念兹在兹,枝叶关情。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找到了人生出彩的舞台,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滋味。
平等共享 助残疾人融入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人,尊重残疾人的价值,肯定残疾人的地位与作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建议提案达431件,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超过3000次。截至2021年,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286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2620个。公共法律服务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严厉打击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省唐山市调研考察,在唐山市截瘫疗养院看望慰问截瘫伤员。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我们一定要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历史性任务完成好,这是当代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
十年来,我国扶残助残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两次会见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代表,给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以极大鼓励。我国广泛宣传“时代楷模”杜富国、张富清等一大批残疾人自强典型,激励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同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助残、志愿者助残更加活跃,全国已有6.7万支志愿者团队,237万名助残志愿者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扶服务。
十年来,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也在不断深化拓展。我国认真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残疾人领域相关目标,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成就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一带一路”残疾人事务主题活动等的成功举办,为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文化体育等领域务实合作,深入开展残疾人事务多边和双边交流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正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