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_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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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5-08-27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就医感受,推进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

    《意见》强调,要引导医疗机构推广残疾人友好就医服务理念,完善无障碍环境和各项制度措施,优化残疾人就医流程,落实便利残疾人就医措施,提供合理就医便利,切实改善残疾人就医体验。

    《意见》提出,残疾人友好理念、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诊疗服务等建设内容。要求,医疗机构在机构愿景或文化、职工手册、行为守则中体现关心、关爱残疾人的相关内容;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配备无障碍设备,标注指引无障碍设施信息;针对残疾人特点,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加强诊后管理和随访。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机构自愿与正向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各级残联要主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支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联合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问题;要加强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的宣传,帮助更多残疾人得到优质医疗服务。

    链接:《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

    来源:中国残联

    https://www.cdpf.org.cn/xwzx/clyw2/f5700efd0d324ff19a90dab39cc286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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